个体户营业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

个体户营业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

1月1日起,我市个体经营者营业税起征点统一调高至月营业额5000元。这是1月12日从市地税局了解到的。据了解,2005年1月1日,我省曾对个体经营者营业税起征点作过一次调剂:武汉市城区为月营业额3000元,省辖市城区为月营业额20儿童白癜风的原因00元,县城区为月营业额1500元,乡镇为月营业额1000元。尔后,全省各地均按此标准征收个体经营者营业税。据介绍,为进一步激起全白癜风能不能彻底治好民创业热忱,鼓励个体经济发展,推动城乡就业,根据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省地税局结合我省实际,今年起再次调剂个体经营者营业税起征点。此次起征点调剂,不再划分区域差别,凡省内从事个体经营的业户,均按5000元的统一标准履行。由于税费征收为本月缴上月税,所以目前1月份的税费征收还未正式实行。下一步,我市各税务部门将对缴纳营业税的个体经营者营业额进行重新核定,调剂应纳税额,严格执行政策,确保落实到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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